解析我国成品油定价为何“涨多跌少”
2010-12-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成品油 原油
为了应对国际市场高油价时代的来临,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发改委去年5月8日颁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试行一年来,随着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起起落落,国内汽、柴油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虽说是有涨有跌,但给人的感觉总是“涨得快跌得慢”、“涨得多跌得少”。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局面,主要原因是该办法在设计上存在重大瑕疵造成的。
调整成品油价格的主要依据是该办法的下面两条:
第六条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把每桶80美元作为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采用不同计算方法的一个分界点,是因为经各方测算后认为,当国际油价高于这个水平时,中石化等炼油企业就将面临亏损。
根据这个价格形成机制,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是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的两个必要条件。这里规定的第一个条件“连续22个工作日”(实际上就是一个月)主要是为了使调价不至于太频繁,还比较容易理解;而第二个条件“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则规定的过于粗糙。这是因为如果国际油价一直大幅上涨(或一直大幅下跌),按此调价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国际油价是有涨有跌或者是涨跌的过程比较缓慢,则在实际的操作中就具有了很大的随意性。下面就举例说明这一点:
为叙述方便,先假设每一个调价周期(连续22个工作日国际移动平均油价变化超过4%)的调价幅度为0.5元。
假如初始油价为80美元,后来22天的平均油价涨到83.2美元,这就符合了4%的条件,于是调整国内油价上涨0.5元;但在接下来的22天国际平均油价下跌了,而且回到了80美元,按理说国内油价也要调回来吧?错!因为从83.2美元跌至80美元时仅下降3.846%,不符合4%的要求,所以国内油价不下调(只有降至79.87美元才下调)!虽然国际油价又回到了原地,但已经涨上去的国内油价却跌不回去了。这就是“只涨不跌”的奥秘。一个微小的差别,结果导致了老百姓必须承担许多天的高油价。
如果接下来的22天平均油价又由80美元涨到83.2美元,就又符合了4%的调价条件,于是油价又要上涨0.5元……
对这种“易涨难跌”的现象,用数学的原理来解释是非常简单的,那就是在涨涨跌跌的过程中,既使涨、跌的金额相同,涨、跌的百分比也是不相同的,因为作为比较的初始价格发生了变化:上涨时的原始价格比较低,而下跌时的原始价格比较高。这就好像股票的涨跌一样,一只8元的股票涨到16元,对8元的初始价格来说,涨幅是100%;而由16元跌回8元,对16元的初始价格来说,却只下跌了50%。
具体到《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设置的4%,简单的计算不难发现,如果国际油价由A上涨4%到B,则由B回到A的下跌幅度只有3.846%;反过来,如果国际油价由A下跌4%到B,则由B回到A需要上涨4.167%。所以仅仅规定“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而不去考虑先涨后跌还是先跌后涨是不科学的。
还有,如果国际油价的涨跌比较缓慢,每一个调价周期(连续22个工作日)与上一个调价周期相比,平均油价变化都不超过4%,那要不要进行国内油价的调整呢?
要消除上述弊端,我觉得不如把调整成品油价格的主要依据由“百分比控制”改为“区间价格控制”,譬如把国际油价分为70—75、75—80、80—85、85—90…若干个区间,每一个区间都对应一个国内最高油价,然后每月核定一次,不管国际油价怎样波动,该什么价格就什么价格,既便于操作,又简单透明,似乎更容易让人接受一些。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