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禁AA气体排放项目或促中国项目转型
2010-11-2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三氟甲烷 己二酸
11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提案,要求2013年1月起,全面禁止特定工业气体减排用于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作为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中该类项目最大的供应国,中国可能受到显著影响。
该提案禁止的范围包括三氟甲烷(HFC-23)分解项目和己二酸生产中的氧化二氮(N2O)减排项目。HFC-23是生产空调、冰箱制冷剂HCFC-22的副产品,对温室效应的作用很强(达二氧化碳的1万倍以上)。目前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19个HFC-23项目中,中国占11个。据2007年数据,HFC-23项目产生的“经核准减排量”(CER)占中国CDM项目产生的CER总量的96%以上。
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在经济上是否划算、是否反而引致了不良的环境后果,是近来国际上争论的焦点。虽然仍存争议,但欧盟委员会为了确保自己在环境问题上的声誉,提出了这一提案。
欧盟的禁令意味着,欧盟企业不能将从发展中国家购买HFC-23和N2O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用在EU-ETS上进行交易,而这是此类减排项目最主要的需求来源。造成的经济影响可能会很大。爱德华举例,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的N20项目每年产生1000万个CER,按目前每CER市场价12欧元计算,每年的经济影响就是1.2亿欧元(人民币10亿元以上)。
但他也表示,相关的经济损失在中国项目方和欧盟购买方之间如何分担,取决于具体的项目合同细节。比如有的合同可能规定,买方必须购买项目产生的所有减排量,不管法律如何改变,那么中国的项目方就不会有损失。另一方面,有的买家可能在市场上购买了远期合约,则已经对冲了风险。
HFC-23和NO2项目在欧盟遭拒,或将促使中国CDM项目的转型。“实施(HFC-23)此类项目只能带来减排量上的收益,而不能带来先进的技术,对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也较小,而且HFC-23减排带来的巨大CERs收益,严重阻碍了中国能效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发展。因此,未来中国优先领域的CDM项目合作必需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刘兰翠和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中心吴刚2007年3月发表于《中国能源》上的文章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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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