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组成专项整治督查组,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今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开展了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与教育部联合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一次性塑料餐盒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加强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此次联合督查行动共派出6个督查组,分别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司局级领导带队,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分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督查组将认真听取地方及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地方及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一次性塑料餐盒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评分细则》的规定进行考核。督查考核情况将向督查省份牵头部门及相关单位反馈,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查工作结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汇总各组督查情况,督查结果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并通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