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更严更细
2010-11-15 来源:中国化工报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海湾化工 石化协会
11月10日,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从安全生产体制建设、工艺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9个方面提出了38条详细要求。据了解,两部门共同就危化企业安全监管做出如此系统、具体的规定尚属首次。
近几年,国家为强化危化行业安全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此次两部门联合下发的《实施意见》,内容更加全面,要求更加具体,可操作性更强,其中有许多新的规定。如: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及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的“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等。
国家安监总局孙华山副局长说,近年来接连发生的几起危化品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暴露了一些危化企业存在的问题。此次下发的《实施意见》,就是要全面强化危化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业内人士表示,《实施意见》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细更严了。中石化森美公司安全处处长程建平说,《实施意见》要求,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试车和投料过程进行指导,试车和投料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等,这些要求比以往更高也更具体了。
厦门海湾化工公司副总经理黄有明告诉记者,作为民营化工企业,公司虽然很重视安全生产,但一直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人员也都是兼职安全人员。今后企业要严格按《实施意见》要求,设置具备独立职能的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管员不少于员工总数的2%,由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管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来管理安全。特别是要完善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
福建省石化协会会长周雨清指出,《实施意见》对各地做好“十二五”期间危化行业规划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协会将密切配合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危化行业布局,推动现有较大风险的化工企业搬迁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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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