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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海关税则号“7019”的修改建议
2010-11-12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玻璃纤维 海关税则号 修改

    最近,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接到了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转来的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征求商品编码修订建议函,根据玻纤行业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对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在海关的编码“7019”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在海关编码7019项下有*个子项,区分了纤维长度、直径粗细。织造或非制造工艺,机织物宽度等物态标准。

    近年玻纤纺织工艺技术新装备不断创新广泛应用于玻璃纤维制品深加工生产,其产品已用于航空航天、风力发电、高速机车等高科技领域并出口,这些高新产品不同于原有的制造工艺,在海关产品编码上无法体现,造成各关区报关不统一,因此建议将:

    玻璃纤维双轴向经编织物;
    玻璃纤维多轴向经编织物;
    玻璃纤维缝编毡;
    玻璃纤维复合毡;
    玻璃纤维针刺毡;
    玻璃纤维壁布;
                     
    在70199000(其它玻璃纤维及制品)项下进行八位区分或十位增列,建议新增70199000.20涵盖以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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