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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化工厂废气污染问题被举报并处理
2010-10-13 来源:上海市环保局
关键词:苯甲腈 松香树脂 南大化工 废气污染 上海涂料
    上海市环保局消息:关于“南大化工厂废气问题”的信访事项,批示环境监察支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反映的对象是位于大场镇南大路化工路58号的上海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南大化工厂,该企业主要从事苯甲腈和松香树脂,在生产过程中确有一定的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对此,我局非常重视,从未间断对该企业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深入研究了该企业的生产工艺情况和生产设备及污染物的治理情况,并与该企业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先后开展了近十次的生产技术研讨和污染治理工作的研讨,我局执法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该企业在生产设备和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并要求该企业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生产的原料单耗,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另外,我局执法人员还运用环境工程的专业理论,客观指出了该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的问题,并责成该企业进行污染治理,使得该企业的环保意识有了明显的改变。通过近半年的监察工作,该企业已经改进了生产工艺,使得该企业苯甲腈产品的原料单耗从原来的1.2降低到目前的1.13,另外,该企业进一步改进了工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如增加冷凝器的面积,使得工艺废气的捕集效果有了一定的提高),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有所降低,周边大气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由于该企业与周边居民住宅区较近,排放的废气仍对周边居民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处理意见:
    1、上海市环保局已将该企业列入“第四轮环保专项行动计划”中,将该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关停、搬迁作为大场地区环境污染治理的治本措施,现该企业已明确搬迁计划,将于2010年底10月底停止苯甲腈产品的生产,搬迁至江苏南通,届时该地区废气问题将得到很大的改善。
    2、我局已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在搬迁之前对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地跟踪检查,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信访事项的答复,如您(们)对我单位的处理意见不服,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您可以自收到本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或宝山区人民政府申请信访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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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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