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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高新企业发展
2009-9-21 来源:科技日报
关键词:长春 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

  为促进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工业产业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发展,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新企业发展,包括规定对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暂停征收注册登记费等。

  日前,长春市下发了《关于促进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春市副市长钱龙生表示,《意见》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利用专利、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并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将在资金、用地、人力资源、科技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规定,对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自创办之日起2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意见》包含23条,内容涵盖加大对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投入,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及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等五个方面。

  长春市计划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高新企业发展,从而优化产业结构,改变该市汽车工业“一业独大”的局面,“拉长补短”,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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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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