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对中国、马来西亚、泰国征收塑料袋反倾销税
2009-8-5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美国、塑料袋、反倾销税
据美国商务部做出的初步决定,由中国来利塑料有限公司生产,并在2007年8月-2008年7月出口到美国的塑料袋,可能将缴纳17.95%的反倾销税。该决定于7月29日在《联邦纪事》上公布与众,最终决定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做出,届时如果维持初步结果,那么来利塑料有限公司对美出口的塑料袋将缴纳17.95%的反倾销现金保证金。此外,美商务部还说,最初在2004年开始认定为反倾销调查对象的中国塑料袋出口商也根据最近裁定的反倾销现金保证金率缴纳,而其他中国塑料袋出口企业适用的现金保证金率仍沿用之前的77.57%。
美商务部自2004年对马来西亚、中国和泰国出口的塑料食品袋和购物袋开征反倾销税以来,每年都会对此展开行政审核,而此裁定是其中的一部分。
三周前,美商务部做出裁定,马来西亚的Euro Plastics Sdn Bhd公司对美进口的塑料袋需缴纳43%的反倾销税,今后还将缴纳43%的反倾销现金保证金。对泰国进口塑料袋的初步裁定将在8月4日公布。
自最初提起申诉以来,现对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塑料袋出口商征收20-122%不等的反倾销税。
针对在今年3月提出的一起类似的申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5月14日做出裁定,有理由相信印度尼西亚、台湾和越南出口的塑料食品袋和购物袋以低于其公平价值28-96%的价格在美销售。
据美商务部估计,台湾进口塑料袋的倾销利润率为76-96%,印度尼西亚进口塑料袋为35-60%,越南进口塑料袋为28-76%。
商务部还正对越南政府的两项政策贷款计划、三项资助计划、三项所得税计划和三项进口与增值税豁免计划展开调查,以判定是否要对越南塑料袋征收反补贴税。
商务部将在9月7日做出对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的初步裁定,最终裁定将选在今年12月-明年4月间的某一时间公布。
自ITC和美商务部在2004年做出反倾销裁定以来,有不少中国的零售袋生产商都将塑料袋的包装生产迁往了越南。据商业统计数据显示,现在越南已成为对美第二大塑料零售袋出口商,其2008年的对美塑料袋出口额将近8600万美元,远高于2006年的约1900万美元。目前美国对越南进口塑料袋征收不到5%的进口税。
来利塑料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东中山,主要通过位于美国纽约州Goshen的Keenpac North AmericaLtd.公司对美出口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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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