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颁布
2009-8-19 来源:中华硫酸网
关键词:硫酸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国家环保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据了解,这项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执行严格的控制指标,将促进我国硫酸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由硫酸生产大国向强国迈进。
中国硫酸工业协会理事长齐焉指出,该标准是我国硫酸行业首次发布,适用于硫酸工业水和大污染物排放管理。据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有关人员介绍,《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将取代1996年颁布实施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对硫酸行业的有关污染排放控制要求。
据了解,硫酸属于高污染性行业。我国硫酸工业年SO2排放量约10万吨,占全国SO2排放量的0.4%,占化工行业SO2排放总量的9.0%,是化工行业中较大的SO2排放源。此外,硫酸生产中排放的硫酸雾,砷、氟和重金属离子等水污染物都可对环境产生较大危害。
然而,一直以来,我国没有专门的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仅排放限值偏高,对废水中铜、锌、总氮等指标都没有做出限制。近年来我国硫酸工业发展迅猛,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原有排放标准控制力明显减弱。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硫酸工业执行的标准非常“宽松”。
齐焉介绍,新标准既规定了现有企业废水标准,同时也对新建企业执行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还规定了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的硫酸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据标准编制组专家介绍,新标准的排放限值采用较严格的排放标准,基本与发达国家处于同等控制水平。其常规污染指标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指标均比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水污染物控制程度严格。硫酸工业特征污染物硫化物指标与德国和我国台湾处于同等水平。现有企业氟化物限值与我国台湾地区标准一致,新建企业氟化物限值与日本标准相同。SO2和硫酸雾控制水平,现有企业的标准兼顾了我国硫酸行业实际情况,与其他国家对比处于中等水平,现有企业经1年半的过渡,将执行更为严格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该标准还对硫酸工业尾气排放筒高度等工艺参数做出了规定。
齐焉说,目前国内硫酸企业共500多家,其中大企业的产能占国内总产能的50%左右。从目前来看,国内大型装置技术水平与欧美相差不大,大企业排污达标的问题不大,而广大中小企业要如期达标则存在相当的难度,尤其是尾气达标的难度更大。中小企业尾气要达标,就必须上尾气回收装置,投资巨大。在当前行业普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这些企业上新的环保装置力不从心。此外,该标准增加了不少新的控制项目,如废水中铜、锌、铅等在以前是不需要检测的,这样一来,企业环保检测的工作量和成本会大大增加。
因此,新标准的实施将促进硫酸行业进一步优胜劣汰、转型升级,提高整体环保水平。同时,齐焉表示,企业应着力寻求减排的有效方法,以科技推动环保升级。如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磷肥厂采用氨—酸法回收尾气,生产液体二氧化硫;开封化肥厂、太原化工总厂等均改用三级氨法尾气回收生产固体亚硫酸铵和高浓度亚硫酸氢铵溶液,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控制在266~430毫克/立方米。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