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塑料 >> 行业动态 >> 正文
美公布泰进口塑料袋倾销裁定结果
2009-8-12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美国 塑料袋 反倾销

    美国商务部经过初步裁定,决定对位于泰国曼谷的MasterPackagingCo.
    Ltd.公司对美出口的塑料袋征收122.88%的反倾销税,这一数字达到了历史最高点。
    初步裁定将于下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该裁定还对APECFilmLtd.公司,泰国塑料袋集团(TPBG)—包ThaiPlasticBagsIndustriesCo.Ltd.公司和Winner’sPack Co.Ltd.公司—对美出口的塑料袋征收22.02%的反倾销税。
    TPBG总部设在泰国佛统府Sampran的Raiking,距离曼谷约30英里。
    最终裁定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或明年初做出,届时如果维持初步结果的话,这些公司还必须按照以上两种反倾销税率缴纳反倾销现金保证金。
    美商务部称,由于MasterPackaging公司未对其做出的信息查询请求做出回应,因此对该公司设定了迄今最高的反倾销税率。
    “因为MasterPackaging公司未按我们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严重阻碍了我们的进程,我们经过讨论后决定,有理由对其进行反向干扰,”所以设定了122.8%的反倾销税率。
    在对泰国塑料袋生产商做出初步裁定后,美商务部完成了对2004年针对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进口的塑料食品袋和购物袋出台的反倾销命令进行的年度行政审核。
    在对泰国进口塑料袋的裁定中,商务部称,之前经过审核的五家泰国塑料袋出口商仍按最近确定的反倾销现金保证金率缴纳,包括C.P.PackagingCo.
    Ltd公司、C.P.Poly-IndustryCo.Ltd公司、NaraipakCo.Ltd公司、NariPackaging(Thailand)Ltd公司和PolyPlast(Thailand)Ltd公司。对美出口塑料袋的其他所有泰国公司将按2.8%缴纳现金保证金。
    此外,根据商务部的裁定,未单独订立反倾销税率的马来西亚和中国公司仍分别按照之前的84.94%和77.57%缴纳反倾销现金保证金。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苒儿)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