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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2009-8-1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关键词: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污染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9月2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  真:(010)66556213
  附  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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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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