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提示公告
鉴于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岛津”)合资期限即将届满,股东双方——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和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以下简称“日本岛津”)经过协商,同意“天津岛津”继续存续,同时,公司拟向“日本岛津”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双方的持股比例将为:“日本岛津” 80%,“百利电气” 20%。
经天津津评协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津岛津”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经年度审计并调整后的账面资产净值为4405.78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4800.60 万元人民币,经双方商议,拟以该评估结果作为上述股权转让的依据,即:公司以¥14,401,812.75 元(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万壹仟捌佰壹拾贰元柒角伍分)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天津岛津”30%的权益转让给“日本岛津”。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同意公司转让“天津岛津”30%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国和张立民认为,上述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利先生根据上述原则签署本次股权转让的协议(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待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对此次股权转让的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