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及时作出具体部署,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重点突出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情况;二是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对生产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违反《通知》规定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企业,予以曝光和查处;三是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有无经营资格,对提供、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和禁止生产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行为的,以及向非法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和批发商采购塑料购物袋行为的进行查处;四是商品零售场所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是否实行明码标价和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情况,是否违规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小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
目前,“限塑”检查已结束,省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研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推动“限塑”工作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