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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聚酰胺保证金仍暂由首诺承担
2009-6-26 来源:PUWORLD
关键词:聚酰胺 首诺

    商务部出台公告,对于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进行反倾销初裁,向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企业征收初裁时期的保证金率。

    其中美国首诺的保证金率为30.7%。然而,在上周,已有消息表示,SK投资公司已完成对首诺尼龙业务部门的收购,而对其保证金的征收是否仍由首诺公司来承担?就此,记者咨询了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该人员解释,国家对于企业反倾销保证金的征收,是按照申请和调查期所提供的名录进行,而对于产业或部门的转移,需要由企业方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后,反倾销税或保证金才由新公司承担。而若企业方未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反倾销税或保证金则由原公司承担。该人员表示,目前,商务部尚未接到来自首诺公司的申请。

    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SK投资伙伴公司以5000万美元的价格完成对首诺(Solutia)尼龙业务的收购工作,该业务年销售额约18亿美元。首诺将使用这笔收入来偿还自身债务,这笔交易完成后,其将变成单一的性能材料和专用化学品公司。

    SK投资伙伴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要对中间市场特种化学品和医疗保健行业展开投资,该公司在去年完成了第一宗塑料业收购,买下了总部位于美国肯塔基州的片材生产商AristechAcrylicLLC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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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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