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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化工集团液氨泄漏事故已得到妥善处置
2009-6-17 来源:广西日报
关键词:河池化工集团 液氨

    记者刚刚从自治区环保局获悉,6月5日广西河池化工集团(以下称河化集团)发生的液氨泄漏事故目前已得到妥善处置。从6月7日河池市环保局提供的监测结果显示,该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程度较轻,没有影响饮用水源,污染的态势已有效控制,河流的水环境得到很好恢复,对下游水系未造成影响。

    据河池市环保局一工作人员介绍,6月5日晚20时52分,河化集团公司合成氨厂在检修液氨分配台1号液氨卧罐液氨进出口三通管过程中,一阀门突然破裂,造成大约10吨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河化集团立即切断与泄漏相通的阀门,并打开氨库喷淋装置,启动清净下水,把喷淋液氨的废水约150吨抽入应急池,但仍有少量喷淋废液外排进入龙江河,致使龙江河发生死鱼现象,对龙江河水环境造成污染。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目前,该伤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故发生后,河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环保及相关部门立即组织现场监测,妥善处置事件,将事件损失降到最低。环保部门立即对纳污水体龙江河流域设置5个监控断面。6月7日六甲公路桥断面的氨氮为0.075毫克/升,铁索桥断面氨氮为0.268毫克/升,大金城水泥厂码头断面氨氮为0.226毫克/升,三桥断面氨氮为1.266毫克/升,三江口断面氨氮为0.160毫克/升。从监测情况看,龙江河流域除三桥断面的氨氮稍微超标外,其他各断面的氨氮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地表水三类水标准(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GB3838-2002为:1.00毫克/升)。监测结果显示,事件污染程度较轻,没有影响饮用水源,污染的态势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河流的水环境得到很好的恢复,对下游水系未造成影响。

    河池市市委、政府责令河化集团公司对合成氨分厂的应急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抽回的150吨喷淋废液氨水回收利用,不能外排,确保环境安全,并将根据该厂的违法事实,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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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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