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19日正式公布聚氯乙烯(PVC)期货合约及相关细则。
根据最终公布的PVC期货合约,标准品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GB/T 5761-2006)》的SG5型一等品。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5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合约交割月份为1、2、3、4、5、6、7、8、9、10、11、12月。
根据大商所相关细则,PVC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PVC期货交割采用实物交割,交割手续费为2元/吨,取样及检验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由交易所制定并公布;仓储费收取标准为每天1元/吨天,标准仓单无损耗费。
目前PVC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分别设在广东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等地,交易所可视情况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指定交割仓库名录和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
PVC交割实行推荐品牌制度,推荐品牌的PVC货主需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经交割仓库审核同意后,可免予质量检验。推荐厂家推荐牌号的企业资格与名录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
PVC交割品要求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包装袋上应标明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净质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包装材料为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牛皮纸袋、聚丙烯编织袋或牛皮纸与聚丙烯织制物复合袋,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贮运中包装不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不泄漏。每袋净重25±0.2kg,每吨40袋,无溢短。聚氯乙烯包装物价格包含在聚氯乙烯合约价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