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1家企业生产的207种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其中,抽查了127种PET瓶(其中包括:63种PET无汽饮料瓶、31种PET碳酸饮料瓶、24种热灌装PET瓶、9种PET材质其它瓶子),36种PE吹塑桶,16种PC塑料奶瓶,28种水杯、水壶、食用油瓶。
本次抽查依据QB/T 1868-2004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QB 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T 2665-2004 《热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GB/T 13508-1992《聚乙烯吹塑桶》及相应产品的卫生标准,对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的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内压力、丙烯腈单体、感官、高锰酸钾消耗量、锑(以Sb计)、脱色试验、乙醛平均值、乙醛最大值、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20%乙醇)、蒸发残渣(65%乙醇)、蒸发残渣(正己烷)、蒸发残渣(水)、重金属(以Pb计)、酚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本次抽查的207种产品蒸发残渣项目、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含量、密封性能、脱色试验等主要的卫生、理化指标均符合标准的要求。二是除PET无汽饮料瓶和碳酸饮料瓶外,其他抽查的食品用塑料容器全部合格,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有3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有2种PET无汽饮料瓶乙醛平均值、乙醛最大值和跌落性能不合格。有1种PET碳酸饮料瓶耐内压力不合格。
附件: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