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禁止委托生产或贴牌生产三聚氰胺
2009-11-1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三聚氰胺
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13日公布了加强三聚氰胺生产经营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强化三聚氰胺产品生产和出厂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禁止委托生产或贴牌生产,防止三聚氰胺流向乳品加工业和饲料加工业。
三聚氰胺是一种基本有机化工产品,广泛用于木材、塑料、涂料、造纸、纺织、皮革、电气等行业生产。工信部称,我国是三聚氰胺生产大国,产能、产量位居世界前列。多年来,三聚氰胺行业管理相对薄弱,行业发展中产能盲目扩张、布局分散、产品单耗偏高等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利用三聚氰胺氮含量高的特性,故意将该产品添加到乳制品及饲料中。
根据《若干意见》,工信部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三聚氰胺生产装置要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备案,装置投产前要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通报。产品包装要登记编号,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标识。禁止委托生产或贴牌生产等行为。
新建装置应依托现有合成氨、尿素、纯碱、碳铵等化工企业建设。新建装置的吨产品能耗要控制在1200千克标煤以下、尿素消耗应不多于3200千克、废水废气要达标排放。现有装置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力争2014年底前达到上述各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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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