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石化 >> 政策法规 >> 正文
发改委首度表态将恢复收取航线燃油附加费
2009-11-11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发改委 燃油附加费 
  前天晚上,国家发改委在《国家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中表示,成品油价格提高后,国家将采取积极措施疏导交通运输行业和出租车企业的成本增支压力,由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这次提价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
  这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停止征收以来,国家发改委首度开腔表态支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复征。
  据了解,初步的复征方案是“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人收取20元的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收40元。”而目前国内航油价格是5190元,与当时的油价水平相差不大,所以不少分析人士认为,燃油附加费复征的起步价将是20/40元。
  燃油附加费主要是影响购买高折扣经济舱、商务舱、头等舱的公商务乘客,这部分人对价格不敏感,航空公司可以通过收取燃油附加费获得额外收益;而对于价格敏感的普通游客,航空公司机票价格将会继续下滑,使得复征之后的价格水平跟复征之前没有太大变化,以便维持航空市场客源的稳定。
  所以,如果将机票价格下调的因素统计在内,航空公司从燃油附加费中获得的收益将再打折扣。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莉莉)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