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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化工《指导意见》助力产业振兴
2009-10-27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意见 甲醇 聚氯乙烯
  为全面推进《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10月20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正式发布《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石油和化工产业振兴支撑技术指导意见》(简称《技术指导意见》),这是业界期待已久的石化业振兴规划两大配套文件。由此,中国石化行业产能调整有望拉开大幕。
  长期以来,中国石化产业存在产品结构不合理、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供应不足、资源短缺、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等多方面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颁布《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在石油与天然气、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材料、化肥、农药、精细化工等14个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同时还发布了“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确定鼓励类发展项目21项、限制类发展项目61项、必须淘汰的项目82项,对我国石化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炼油与化工:重在淘汰落后产能
  针对长期以来我国石油和化工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各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现状,《指导意见》指出,淘汰落后产能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和难点。抑制低端产品产能过剩、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势在必行。产业结构调整将以提高高端产品自给率和降低高载能产品比重为目标,积极开发新产品,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市场准入,改善产业、产品结构。
  在原油加工上,通过调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在产能相对过剩的地区,限制新建炼油项目;在油品消费集中的地区,依托现有炼化企业和基础设施实施炼油改扩建,严格控制新布点建设炼油项目。同时,加快淘汰年100万吨及以下的炼油装置,积极引导年200万吨的炼油装置向生产特色产品转型、转向,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小炼油项目。
  在化工产品方面,要严格控制烧碱、纯碱、氮肥、磷肥、硫酸、电石、电石法聚氯乙烯、甲醇、轮胎、染料等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建设,未来3~5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产能项目。
  在具体措施上,将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并从信贷上限制落后产能。《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尽快研究建立产业退出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促进结构调整顺利实施。对必须淘汰的产能,要在能源、用水、信贷等方面限制其供应。对于明显过剩的高耗能、高污染产能,通过有效方式促其退出市场。对转产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行政审批(备案)、土地、融资等方面应给予支持。
  石油与天然气:开拓海域、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鼓励企业走出去
  《指导意见》指出,在石油、天然气生产上,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是,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实行油气并举的发展战略。按照“稳定东部、加快西部、发展南方、开发海域”的思路,加强资源调查评价,扩大勘探范围,重点开拓海域、主要油气盆地和陆地油气新区,加快煤层气、页岩气、页岩油、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调查和开发。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平等合作、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境外油气资源合作开发,实现可采储量和产量的稳定增长。
  《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加快完善油气资源供应体系,在加大国内勘探开发的同时,鼓励企业到海外独资或合作开发油气资源、投资建厂。
  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动石化产业振兴
  石油和化工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实现产业调整振兴必须依靠高新科技的支撑。为此,石化协会发布了《石油和化工产业振兴支撑技术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将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技术指导意见》确定了产业振兴的“10+2”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肥、农药、橡胶加工、新型煤化工、氯碱、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化工装备、环境保护等。
  《技术指导意见》将为石油和化学工业的结构调整及产业振兴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为推动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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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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