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审定会。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的领导、全国能标委的委员、有关行业的专家以及标准起草人员等共计19人应邀出席了会议。
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是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能源科学管理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为强化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在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的领导和重点支持下,2005年,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了对GB/T 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修订工作,并于2006年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名称更改为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进一步扩大标准覆盖的范围。此后,全国能标委又陆续组织了钢铁、电力、石油石化、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制定了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国家标准,并颁布实施。《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是系列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国家标准之一,此外煤炭、造纸等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标准也正在组织制定中。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审定组由15名专家组成,全国能标委白荣春副主任委员担任审定组组长,审定组在听取了标准起草人所做的技术说明后,对标准进行了逐条审定,一致认为:
1.该标准依据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简称《通则》)的基本要求,对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通过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对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提高建筑材料行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该标准是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建筑材料行业特点,其中若干技术指标高于《通则》要求。该标准科学合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审定组一致通过该标准的审查。建议起草组根据审定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稿,尽快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