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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皮革行业环保标准

时间:2005-07-07
关键词:皮革 行业 环保 标准 来源:互联网
    我国是皮革大国,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的产量和出口贸易额居世界前列,为我国轻工行业的出口创汇和解决就业做出了很大贡献。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皮革行业特别是制革由于其本身加工特点,引起了较大程度的环境污染。对此,国家环保总局曾先后颁布了GB3549-1983《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8978-19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皮革工业)》,并随后进行修订,由GB8978-1996代替GB3549-1983和GB8978-1988。以上标准的颁布实施对提高制革企业的环保意识、控制我国制革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包括皮革工业在内的轻工各个行业加工方式和产品不同,污染物排放各具特点,随着各行业的快速发展,原来实施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存在的问题日益凸现,越来越不适应轻工各行业的发展和污染治理。为了有效的促进轻工行业的污染预防,加强环境管理,更好地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进行了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改革,制定“轻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要单独制定各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皮革行业有两项标准要制定,包括《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皮革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中国皮革协会牵头制定;《皮革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牵头制定。标准制定工作已经启动。

  对于新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保总局对标准的编制原则作了规定:经济技术可行性原则,新的标准要根据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和可承受性确定环境标准的控制水平;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标准不但要有排放浓度的要求,还要有单位产品排污量的要求;适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对标准规范管理的行业范围、控制因子、方法和检测手段等要明确;新标准中除了对污水处理的规定,还包括企业排放气体和固体废弃物进行明确的规定,等等。

  制革是皮革行业的基础,现行实施的制革综合污水排放标准为GB8978-19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从实施效果看,该标准存在一些弊端。新标准将遵循标准制定原则,根据我国制革行业的污染物排放特点和制革污水处理技术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标准要求,使制革企业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达到标准规定,从根本上提高排放标准的实施效果。皮革制品是皮革行业的下游产业,工业污水产量很少,但由于其加工特点会产生一定的大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国家环保总局对此也比较重视,并下达了《皮革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

  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以环境污染治理为基础的,只有制定了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才能在统一的平台上进行自我管理和控制,环保执法部门才能按照标准要求对企业进行合理的监控,才能保证我国皮革行业的健康地可持续地发展。

  因此,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是行业非常重要的事情,标准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行业企业的发展,希望有关制革和皮革制品企业关心何支持以上两项标准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