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公布“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重大研究计划2012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与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已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2012年度只接收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
3. 本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3年1月-2015年12月”;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3年1月-2016年12月”。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均不得超过2个。
根据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等。
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正文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4.本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报送日期为2012年6月25至29日16时。由集中接收组负责接收申请书。
5. 本重大研究计划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在申请书封面的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标明所属本指南拟资助的领域序号。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6.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6月29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1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报送申请材料时,报送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应通过ISIS系统对申请书逐项确认。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组(行政楼101房间)。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告 20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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