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要求
2012-04-18 来源:科技部
四、组织项目的有关要求
1. 申报单位应针对各领域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课题)。申报项目(课题)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突出研究重点。
2. 围绕确定的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鼓励产学研用结合,鼓励开展高水平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技术研发及工程化技术项目,企业牵头优先考虑。
3.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课题)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的关联。农业领域的项目申请者须签署申报承诺书。
4.申报项目(课题)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课题)推荐书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课题)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5.项目(课题)申报者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如有违规,科技部将记录在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具体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和申报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相应格式填写推荐书。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按一类推荐书格式填写。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电子版)打印2份(A4 纸,均为正本),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技术咨询:010-88659000(中继线),邮箱:program@most.cn。
2.项目推荐书报送
各推荐主体须于网上申报结束一周内(京外单位可延长到10日),将以下材料送至科技部相关单位。
(1)正式推荐函(纸质)一式10份;
(2)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10份及光盘(Excel格式);
(3)项目推荐书(纸质)一式2份;
(4)项目介绍自动播放演示版或视频答辩要求的其他材料(限农业领域);
(5)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的声明(限农业领域)。
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须由推荐主体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各申报主体单位的直接报送。
书面材料送达地点:
1)交通、制造、材料、信息、先进能源技术、导航、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计划与监督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9号楼,邮政:100044。)
联系人:蓝弘、马晓辉、雷瑾亮、耿建东,
电话:010-68339041、68351583、68355435、68339021。
2)资源领域、环境领域: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资源环境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58884869
3)海洋领域: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海洋处
联系人及电话:孙清 58884871
4)生物技术领域和人口健康领域: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政策与协调处
联系人及电话:邱宏伟 88225161
5)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社会事业及区域发展处
联系人与电话:张巧显 58884828
6)农业领域: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综合处(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联系人:朱 浩 卢友兵
电话:68511848
3.形式审查。对项目(课题)推荐书进行形式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课题)申报的基本条件;
(2)不符合申报资质要求;
(3)推荐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
(4)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申报程序。
项目(课题)推荐书,包括不予受理的项目(课题)推荐书不予退回,由科技部相关受理单位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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