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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孟宪平谈限项规定:避免有限科研资源过分集中
2009-05-18  来源:科学网

 
    《科学时报》:目前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哪些人在负责或参与项目时会遇到限项问题?
 
    孟宪平: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不管是作为项目负责人还是作为参与者,都是限项申请的对象,对中级以下(本文中,中级以下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只限制作为项目负责人来申请。重点、重大项目只允许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地区基金允许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但作为负责人只能有1项,作为参与者时不纳入限项检索范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不管是作为负责人还是参与者),可以参与(包括承担和申请)两项面上项目。 
    目前我们虽然不限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研究人员作为项目参与者承担或申请项目,但也不希望在太多的项目中挂名,在承担基金项目中也提倡严谨和求实。
 
    《科学时报》:科学基金管理中,制定限项规定的目的是什么,想解决什么问题?
 
    孟宪平:限项规定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定位决定的一项制度,它的主要目的是避免有限的科研资源过分集中,充分提高国家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并培养科技人才。对于能同时承担基金委多个项目的科技人员,肯定也能拿到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我们不希望科研经费过多地集中到一个点上。而且一个人的精力有限,过多的项目往往有很多交叉和重复内容。不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时报》: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违反限项规定,有没有变通的办法?
 
    孟宪平:明显违规申请和超项申请的硬伤肯定不能通过初审。除非是基金委工作人员的误判或者是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某人已经结题的项目,我们在系统中没有做标记,或者一些项目因故撤销,我们也没有及时标记。这是我们工作上的失误或者是信息系统的不完善造成的,这种情况我们会马上给予纠正。增加复审的过程也就是防止出现误判,确实属于误判的申请还可以进入正常的通讯评审。 
    我们强调参与项目一定要本人签名,如果记不清自己参加过哪些项目也说明对该项目投入的精力太少。还有另一些情况,如假冒他人签名,结果导致他人受牵连而失去申请机会的情况也不能通过初审。对于因他人冒签、代签造成自己的申请不予受理的,可以向基金委的监督委员会投诉,由监督委员会调查处理。 
    想撤销一个项目申请而避免其他项目申请超项的,也不能通融。保证程序的公正是基金委的基本规则,游戏规则对所有人都一样,我们有规定就要按规定办。在3月20日下午4点集中接收截止后,不管是因超项想撤项目的,还是申请书没有签字盖章的,都不允许再有任何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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