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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
2016-04-2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山东大学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年千人计划”、“齐鲁青年学者”、“科研教师”等招聘启事

一、单位简介

  山东大学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山东省济南市,2010年度由科技部批准立项建设(国科发计[2011]5号,计划编号2010FU115X10),主要开展胶体材料领域的应用基础与关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有成员中包括千人计划特聘教授、齐鲁青年学者等优秀人才;中心拥有实验仪器设备394台套,可开展胶体材料的基础研究、实验室、工程单元技术研究等。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现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需求,中心拟在化学、化工、材料学科领域招聘优秀年轻人才,重点招聘研究方向:1. 纳米化学、纳米材料、纳米生物及其相关学科;2. 分子组装与纳米结构体系设计:如纳米材料自组装、表面活性剂与缔合结构、界面与有序分子膜等;3. 功能胶体微粒的合成和应用:如胶态纳米晶的制备与应用、分散体系与超细材料等;4. 溶胶--凝胶过程研究和应用:如胶体技术制备新材料、有机凝胶材料的研究与应用等。

  中心会协助其申报“青年千人”计划和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名额不限;同时,中心还拟在上述研究方向招聘科研教师(研究员、副研究员)2名。

(一)应聘条件

1. “青年千人”与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

  符合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或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招聘要求。我单位将协助“青年千人”应聘者同时申报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相关文件见《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聘任办法(修订)》

  (http://www.rcb.sdu.edu.cn/passage.php?bid=5&aid=102)。

2. 科研教师岗位

  应聘条件详见《山东大学科研教师岗位招聘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nccm.sdu.edu.cn/cn/newsshow.php?pcid=8&cid=24&id=457)。

(二)薪酬待遇

  按照学校和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学者

学科建设经费(由学校和中心共同承担)

中央及地方补助

薪酬(由学校和中心共同承担)

住房

安家费

医疗

中央提供科研补助经费100-300万元;学校1:1配套

中央50万元;  山东省50万元

工资+20万元/年绩效工资

提供专家公寓优惠租住

学校提供50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补助(税前)

享受事业编制教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引进)

学科建设经费(由学校和中心共同承担)
薪酬(由学校和中心共同承担)
住房
安家费
医疗
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工资+(15~20)万元人民币/年杰出人才津贴(税前)
提供专家公寓优惠租住
学校提供30万元人民币住房补助(税前)
享受事业编制教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3)科研教师的薪酬待遇,执行学校规定,中心根据其年度科研业绩情况另外发放业绩津贴。

  (4)中心将为引进人才提供必需的办公和实验用房、科研仪器设备、科研启动经费,在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5)其它待遇条件欢迎面议。

三、申请方式

  自2016年4月起开始受理申请材料,招聘信息长期有效。有意向者请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论文列表、研究计划等)发至 chenxi@sdu.edu.cn。

  联 系 人:陈曦老师

  E-mail: chenxi@sdu.edu.cn

  联系电话:+86-0531-883610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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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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