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
(一)师德条件。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立德树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二)学习学位条件。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特长,有同学科和科研发展方向相符的研究方向,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并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身心健康,善于合作,并能在科研团队中开展相关科研工作。
(三)岗位聘任及年龄要求申请者需能够保证全职从事研究工作。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博士后不能申请进入我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四)优先考虑以下研究方向的科研人员:(1)有机合成;(2)高分子化学;(3)新型聚酰亚胺的制备及应用;(4)有机/聚合物光电功能材料的制备及应用;(5)光电器件制备。
二. 进站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自行联系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后由合作导师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录用。确定录用的申请人按照学校要求将《中山大学专职研究人员(含博士后)岗位应聘申请表》、同行专家推荐信、成果证明材料、政治审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聘用单位。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材料清单见:http://rsc.sysu.edu.cn/postdoctor/article/82,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或http://rsc.sysu.edu.cn/postdoctor/download-jz。
备注:应届博士生、辞职或退站者申请博士后,可先提交校内应聘材料,待学校专家评审会议之后(开具相应接收函),再行提交进站审批材料。
(二)聘用单位进行审查及资格审核。
(三)聘用单位组织评议、公示
(四)学校审批
三. 相关聘后待遇
1.待遇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团队根据业绩情况可给予绩效奖励。博士后在站期间子女入学享受与学校事业编制教工同等待遇。
2.无教学任务,鼓励和支持获聘人员申请各类科研项目。
3.纳入团队管理,共享学院现有学术研究团队资源。
4.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在聘期内或聘期结束时可申请应聘学校教师职务。博士后在出站前可申请应聘学校教师职务。
四. 招聘时限
全年进行,招满为止,申请人根据应聘岗位招聘状态随时应聘。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学院丰盛堂A204
邮编:510275
联系人:陈老师 或 张艺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0880 or 13822258346
E-mail: chensmin@mail.sysu.edu.cn or ceszy@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