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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理工大学特设“教学型教授”鼓励教师潜心教学》的评论

原文:

    江西理工大学在今年的职称评定过程中,将设立“教学型教授”、“教学型副教授”岗位,以鼓励更多优秀的教师潜心于一线教学。
    该校人事处副处长刘祖文说,过去学校在评定职称过程中,有一部分教师由于承担了比较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比较好,但由于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兼顾好科研工作,他们一直被科研的硬指标卡住。学校每年拿出一定的指标设立“教学型教授”、“教学型副教授”岗位就是要鼓励他们不断地钻研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该校规定,教师申报“教学型教授”、“教学型副教授”岗位,需首先向所在学院申请,学校组织专家对其教学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学校教学督导组、被授课程的学生对其教学效果进行课堂考评,经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最后由学校聘为“教学型教授”、“教学型副教授”。
    该校校长叶仁荪说,把最优秀的老师引导到教学一线,这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了解,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还实行了教学质量问责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颁布了江西理工大学教师“五提倡”、“十不准”,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评论:

    我个人认为江西理工大学这种举措是在我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目前国内外出现的相关学术造假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可称之教育界的一大创举,我们各大高校应该借鉴江西理工大学这种方法,但是为了更高的发挥这种制度优越性,我认为我们还应该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不同的学校应有不同的评定标准,对教学型教授的要求也不同

(2)教学型教授不仅教学上是能手,科研也要搞,只是要少一些硬性指标

(3)每一个高校应该有自己比较独立和固定的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二者分工要明确同时要相互协作,科研教学不能脱节,根据学校的办学层次要确定科研教学的比重,从而确定教学型和科研型教授的评定指标

    上述仅代表我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