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是浙江省与天津大学合作共建的科研院所,是纳入省级科技管理的平台、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位于浙江宁波。研究院秉持“科技立院 人才强院”的建院宗旨,创新产学研人才引育新模式,构建科研人才高质量发展新生态,着力打造有利于青年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科研新高地。建有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开发中心、高值化学品过程工程中心两个工程中心,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及产业化推广,建设世界一流的科学研究与产业化平台。
“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开发中心”依托于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和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在高分子材料的合成、改性及应用领域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在Angewandte Chemie
International Edition、Chemical Society Reviews、Macromolecules等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中心面向国家军民高分子领域的重大需求,以高分子的合成及改性为研究重点,聚焦高强高韧特种高分子、工程塑料/通用塑料、增材制造等高附加值复合材料,以阻燃剂、阻燃高分子、车用复合塑料、3D打印用聚合物微球/线材/颗粒料、液晶弹性体、防腐蚀涂料、发光材料、非线性光学材料为目标产品开展“基础-合成-改性-加工-放大应用”串联式研究工作。
针对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开发中心”的工作需求,现公开招聘特聘青年研究员、博士后、研发工程师/助理。
1、招聘岗位
(1)特聘青年研究员/博士后(要求具有博士学位)
(2)研发工程师/助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2、招聘研究方向
(1)阻燃剂、阻燃高分子
(2)高分子改性
(2)有机合成、高分子合成、超支化聚合物
(3)含氟聚合物、防腐蚀涂层
(4)液晶分子、液晶聚合物、有机发光材料
(5)聚合物分离膜、增材制造/3D打印用聚合物改性料
3、招聘条件
(1)具有有机合成、化学、材料、高分子相关专业博士/硕士学位;
(2)具有优秀的科学素养、独立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可协助申请、承担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协助指导研究生;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熟练的中英文表达和撰写能力;
(5)事业心强,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全职工作。
4、待遇
(1)博士后
基本年薪: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并可根据团队内部情况参与绩效分配。
职业发展:可认定为宁波市高级人才,博士后出站符合条件者可直接认定为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
福利保障: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公寓、工作日餐补、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
人才政策:可申请政府各项在站补贴和人才补助;在站期间申请到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宁波市政府提供1:1配套资金;出站满足条件者最高可享受60w留甬补助(具体参照当年政府政策)。
(2)特聘青年研究员
基本年薪: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可根据团队内部情况参与绩效分配。
职业发展:可认定为宁波市高级人才,进入研究院工作可直接认定为助理研究员等中级职称。
福利保障: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公寓、工作日餐补、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
人才政策:享受政府人才安居、子女入学、人才津贴、生活补助等。
(3)研发工程师/研究助理
基本年薪: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可根据团队内部情况参与绩效分配。
职业发展:工作满3年可以申请认定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中级职称。
福利保障: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公寓、工作日餐补、带薪休假、健康体检、节假日礼品等。
人才政策:享受政府人才安居、生活补助等。
5、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电子文档;简历命名方式:姓名-毕业院校-拟应聘岗位。相关材料请发送至:renxiangkui@tju.edu.cn。
(2)初审合格者将被通知面试,面试时请准备如下材料:a)
个人简历;b)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至今);c)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