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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垄断符合谁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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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4 中国聚合物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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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文瑞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垄断不是贬义词,而应该看其代表了谁的利益。如果垄断体现了国家的利益,代表了人民的利益,那么就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垄断”。
“如果某个行业只是为一个利益集团服务,那是垄断;中石油去年向国家缴税1771亿元,并且还在油价超过45美元之时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以支持国家解决‘三农’问题。一个为国家服务并创造财富的国企,怎么能被当作垄断的反面典型?”胡文瑞质问。
能源牵扯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很多国家都把能源企业进行再国有化,以全力做大来抗衡国际上的竞争,从而体现和捍卫国家利益。就此,胡文瑞列举了俄罗斯通过国家力量把能源公司不断做大,从而实现了自己政治目的和外交目的的实例,法国、美国以及中东一些国家也都如此。
去年,中石油和中石化都曾从国际上高价进口石油,加工后再低价卖给国内消费者。胡文瑞表示,这种亏本生意只有国家的公司才能这么做。
胡文瑞推断:向国家交税,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以支持国家解决‘三农’问题。因此企业垄断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不是为了集团的利益。
张裕推断:任何垄断企业都要依法交税,依法缴纳国家规定征收的费用,因而按照胡文瑞的逻辑,不断什么性质的垄断企业,都是为了国家利益而垄断,而不是为了一个集团的利益服务。荒唐的逻辑!
去年,中石油和中石化都曾从国际上高价进口石油,加工后再低价卖给国内消费者。同时,中石油和中石化也都曾从国内的油田开采了50%以上的油,加工后再高价卖给国内消费者。这样的暴利生意,只有垄断企业才会做。
能源国有化,很多国家都这么做,但是国有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而不能承担应亏损,这样的例子恐怕不符合国际惯例。
中石油和中石化作为国有企业,但是其利润却留在集团内部,而不上交给国家,这样的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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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可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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