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日前,国家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来到巨化股份公司,完成了聚氯乙烯(PVC)反倾销案实地核查工作。
2003年9月,商务部终审认定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聚氯乙烯存在倾销行为,并从2003年9月29日起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去年6月,包括巨化股份公司在内的8家企业,代表中国大陆PVC产业向国家商务部正式递交反倾销期终审调查申请书,请求裁定维持该反倾销措施。
2008年9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08年9月2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从2003年9月29日起实施的聚氯乙烯反倾销案是否延期进行裁决。假如本次反倾销案得到有利于我方的裁决,我国将在今后五年继续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征收反倾销关税,此举可有效控制聚氯乙烯产品进口,扩大国内聚氯乙烯行业在大陆的市场占有率,有效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和壮大。
巨化股份公司供销部人士介绍,复审调查时限自2008年9月29日起,将于2009年9月29日前结束,除了“巨化股份”等8家申请企业外,国内还有12家支持维持反倾销措施单位,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会汇总分析这些单位的期终复查调查情况,并做出反倾销案是否延期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