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09年4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文)。
财税〔2009〕30号文主要内容:对企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交给国家的HFC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实施CDM项目的所得,是指企业实施CDM项目取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扣除上缴国家的部分,再扣除企业实施CDM项目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企业应单独核算其享受优惠的CDM项目的所得,并合理分摊有关期间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点评:该项政策与原政策相比,CDM装置收入上交国家65%和留存企业35%的比例没有变化,但是企业收入部分的所得税获得了减免。
目前拥有CDM项目的上市公司主要为三爱富(600636)和巨化股份((600160),相关公司也与昨日发布公告。我们认为该项政策推出后,将利于上述公司降低税负,提升业绩,其中巨化股份(600160)相对将更收益于此政策。
巨化股份07年,08年CDM收益分别为9911万元和2.66亿元,我们大致匡算单套装置的开工成本约3千万/年,07,08年成本共计9000万元,母公司07,08年税率分别是33%和25%,因此母公司所缴纳的07,08年共计5188万元的所得税款预计能全额退还。考虑到09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同比将不会有明显好转,因此公司09年仍将能减免3000万左右的所得税。以上部分共计8188万元,预计将增厚公司09年每股收益0.147元。2010-2012年的减免数额将由公司经营业绩决定,预计平均每年能减免所得税费1500万-2000万元。相关准确数据需待税务部门核实后,才能确认。
三爱富07年,08年CDM项目都尚未纳交所得税费,该项政策出台后,确认公司将不用补交该部分税款,由于此前公司没有计提相关费用,因此对于09年公司业绩没有实质性影响。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该项政策以及最近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台既反映了目前国内氟化工行业的困难局面,也表明国家对于氟化工优势企业的支持和保护。但是我们认为该项政策却不能改变目前氟化工行业的基本面。在需求低迷的同时,行业内仍呈现低端产品恶性竞争的局面。虽然行业内只有7-8家主要企业,但是却长期不能获得合理的毛利率,短期内氟化工行业仍将处于低谷,因此给予氟化工行业中性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