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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初审结果公布
2009-4-23       中国教育报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教育部日前对各地推荐的1828项教学成果进行了初审。经审查,所有推荐成果初审全部合格。初审合格成果名单同时刊登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网站(www.jxcg.edu.cn )上。
 
    据悉,自初审结果公布之日起9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问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电话:010-66096713、010-66097855,电子信箱:mj@moe.edu.cn)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初审合格项目汇总表(公示表)
 
    详情请见: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初审结果公告
(责任编辑: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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