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中国与新加坡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2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
此次中国与新加坡签署的《协定》指在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两国互帮互助,通过零关税刺激两国的出口。而此次新协议将带来两国更多的贸易往来与投资。有助于国内出口型企业增加对外出口,有助于扩大外需。
业内人士表示,聚氨酯产业的出口型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发展自身优势产业,借机机会拓展新加坡市场,这也将鼓励更多的企业赴新加坡创业,并加强与新加坡方面贸易贸易往来,进一步提高本企业产品质量,从而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其中聚氨酯下游出口行业制鞋、玩具、家具、纺织等有望受益。
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现出担忧,认为这一《协定》也将给国内聚氨酯产业发展带来冲击。如近日,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颁布的《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中对于聚合MDI、PPG(聚醚)关税税率有了一定的调整。聚合MDI、PPG(聚醚)最惠国税率都维持在6.5%,而原产新加坡进口PPG(聚醚)、聚合MDI协定关税均为0。其中,原产新加坡聚醚具有价格上的优势,这是否会对国内聚醚市场带来冲击,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