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贸促会了解到,对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争议撤销山东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三A及图”商标一事,今年6月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确认盛泰集团商标侵权, 撤销了1448417号“三A及图”注册商标。盛泰集团对此裁定表示不服,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该法院将于本月9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据了解,2001年4月,三角集团以东营市华泰橡胶有限公司的“三A及图”商标与三角集团的中国驰名商标“三角及图”图形部分极为相似、已经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为由,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要求撤销其“三A及图”注册商标。该商标在审理期间转让给山东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6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认定,争议商标“三A及图”与“三角及图”商标图文结构组合形式相近,图形部分外观轮廓甚为相似,而且均为轮胎产品商标,容易使消费者混淆,确实侵犯了三角集团的商标权,予以撤销“三A及图”注册商标。裁定生效后,盛泰集团表示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据了解,三角集团位列2007年全球轮胎75强第15位,中国化工企业500强第15位,中国企业500强第474位。该公司具有30多年专业生产轮胎的历史,建有国家级技术开发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全国最大的综合性供产销研一体化轮胎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该公司承担的巨型工程子午胎成套生产技术与设备开发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三角”商标自1980年便在国内获准注册使用,目前已在世界130多个国家获准注册。多年来,三角集团十分注重品牌的培植,坚持推行科技、质量、市场三位一体的品牌战略,使三角品牌价值不断提升,产品出口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7年出口创汇近5亿美元。2000年9月,“三角”商标在国内轮胎行业第一个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2004年三角牌全钢子午胎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成为轮胎行业首批获评中国名牌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