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
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按照该规定,我省将全面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厚度在0.03毫米以下(含0.03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塑料餐盒、碗、盘、碟、杯等餐具,而0.03毫米这一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0.025毫米的标准。
据悉,海南省禁止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和禁止一次性塑料餐具等规定,已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并且设定的标准也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立法部门称,这既是适应我省生态省建设,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的需要,也有利于重复使用和回收,且便于执法人员辨别和群众识别。
规定还将除了塑料刀、叉、吸管以外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碗、盘、碟、杯等餐具也列入禁止的范围,并将农业生产用的一次性塑料地膜、大棚塑料膜等农用塑料薄膜制品列入回收的范围。另外规定还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将宾馆、旅游景点、娱乐、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场所列入"限塑"的场所。规定这些公共场所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
“马路市场”的“限塑”谁来管?
“限塑”执行起来,仍有许多让人不解的问题。就此海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管理处处长李龙生如下表示。
餐饮行业是否在“限塑”范围内
李龙生说,按照省出台的《办法》,酒店、饭馆、大排档等餐饮行业不在《办法》规范之列。
“马路市场”不“限塑”怎么办?
按照《办法》,集贸市场若违规,工商部门将责罚其经营者、开办者,最高可处以2万元罚款。但是“马路市场”没有经营者、开办者,怎么办?李龙生说,“马路市场”本来就是非法的,应由城管部门取缔。
环保塑料购物袋能否继续使用?
有很多商品经营者询问原来的环保塑料购物袋还有很多,难道都不能使用了?李龙生说,海南省规定,10月1日起,禁止生产、使用厚度小于0.03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至于经营者库存的塑料购物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请咨询质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