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和瑞士两家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请,指控2家企业在美生产和对美销售的塑料集装桶产品(IBC)侵犯其3项专利,要求ITC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我国有1家企业涉案,这是今年以来美企业针对我国企业提起的第4起337调查申请。
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李玲介绍,337调查是指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无论是美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只要其在美拥有知识产权,并认为进口到美国的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便可向ITC提出调查申请。2002~2007年,美国共对华发起60起337调查,我国已连续5年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有相关学者表示,337调查是一种比反倾销还严厉的手段,如果仲裁为反倾销,在征收惩罚性关税后企业还能出口,但337调查分为全面排除和有限排除方式,全面排除封杀所有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相关出口企业,而有限排除只会针对被调查的企业。其次337调查申请门槛低并且制裁措施严厉,原告无需证明侵权产品对其造成损害即可提交申请,且可针对所有相关侵权产品向ITC提出“普遍排除令”的请求。再次,337调查程序时间短、应诉费用多,原告通常会同时在美国、欧洲、日本针对同一生产商(进口商)提起侵权诉讼,使应诉企业疲于应对。
目前我国遭遇337调查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占涉案总数的60%以上,近年来逐步蔓延到化工、生物、轻工、医疗器械等领域。本次337调查案给国内IBC制造企业和吹塑设备制造企业敲响了警钟。据调查,目前除了全球最大的几家包装巨头在我国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外,我国IBC制造企业基本不具有独立开发能力,部分企业模制或者完全照搬国外企业专利。专家呼吁企业要加强研发能力,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同时涉案企业应积极参加应诉,以维护我国出口产品的海外市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企业更应该在项目初期规划好知识产权策略;其次,企业应重视、保护自己的产权,在国内、外都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再次,要尽快熟悉知识产权规则,特别是要进入该国市场时,更应了解特定的知识产权规则;最后,遭遇到专利冲突时,企业应寻求政府和行业协会、专家等多方的帮助,妥善解决问题。
并非每个中国进出口企业都会遭遇到美国的337调查,但是遭遇337调查的中国企业却大多未在美国申请专利。如果中国企业在美国遭受该条款调查,我国政府力量也有限,因为美国依据的是其国内法律,不像贸易纠纷可以通过双边谈判加以解决。因此,中国企业一定要认真关注自己的知识产权。“中国企业也应该积极在美国申请专利,防患于未然”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家表示,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如何使国内企业尽快熟悉掌握国外的知识产权法律,迅速、大幅度地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进行市场竞争的能力,全面增强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李玲呼吁各地商务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应着重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商协会协调、政府指导的337调查应对工作机制,特别是企业自身,必须强化主体意识,努力建立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