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 正文
 
限塑令坚决按期执行 不设立过渡期
2008-5-30       中国聚合物网
    
    对于6月1日即将实施的“限塑令”,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司长邸建凯明确表示,坚决按期限执行,不设立过渡期。而此次收费的塑料购物袋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而用于装盛生鲜食品、熟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没有列入到有偿使用范围。
 
    近日,电监会发布《通知》,旨在解决电网企业拖欠发电企业费用的问题。
 
    同时,商务部条法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务部正在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实施细则,不久将出台。对于目前界定不清的内容,将在商务部商业改革司网站开辟专栏,解答相关问题。
 
    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也透露,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全方位推动“限塑令”,财政、税务部门也在研究抑制塑料袋污染的税收政策,如在消费税、环境税里可能会考虑这方面问题。同时,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对废塑料处理技术的开发利用,研究开发一些好的替代产品。
(责任编辑:龙翔)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
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发表 对“ 限塑令坚决按期执行 不设立过渡期 ”的评论. 标 * 号的为必填项目
姓名: * 电子信箱: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
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网任何评论,管理人员都有权保
留或删除其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本网发表的任何评论,本网
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
接受上述条款
评论内容: *
  推荐专场
通用塑料 工程塑料
塑料助剂 塑料机械
塑料制品 天然橡胶
合成橡胶 橡胶助剂
热塑性弹性体 炭黑
骨架材料 橡胶机械
橡胶制品 天然纤维
人造纤维 合成纤维
特种纤维 纤维助剂
纤维成型加工设备 纤维制品
复合材料制品 原材料类
涂料类 油墨类
胶粘剂类 设备类
建筑材料 医用材料
信息材料 分离材料
特殊用途材料 通用分析仪器
物性测试仪器
化学试剂 化工设备
无机化工原料 有机化工原料
合作网站: 中国塑料技术网            中国流变网            中国化学仪器网             化学化工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