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净化消防产品市场,近期以来,温州市消防支队继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月活动之后,不断加大对不合格消防产品销售商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两起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质量不合格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支队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钢结构建筑防火涂料工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召集全市各大队窗口及支队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支队还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狠下力气,严查该类产品生产销售情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温州大剧院和温州市黄龙康城商贸楼两处施工工地进行钢结构质量验收检测时,支队执法人员发现该两处施工工地所使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刷厚度都未达到国家标准。经过详细调查后,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两个工程的施工单位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及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相应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和2500佰元。
另悉,5月19日,平阳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平阳县久田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宿舍楼等建筑工程现场进行项目工程验收时,发现该工程使用的木质乙级防火门为不合格产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防火门生产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分别做出了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16樘木质乙级防火门,并处罚款25000元和6720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