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广西钦州市消防支队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5月风”专项整治行动初战告捷,该支队依法给予一家使用不合格防火涂料的施工单位江苏赛特钢结构有限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两万元的处罚。
今年4月20日,钦州市消防支队干警在对位于钦州港区勒沟作业区的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备件仓库及乳化车间钢结构工程进行消防验收检查时,当场检测发现该工程使用防火涂料存在质量问题,并综合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施工单位江苏赛特钢结构有限公司为贪图利益,蔑视消防安全,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行施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经认真调查取证,5月8日,钦州市消防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决定给予江苏赛特钢结构有限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受到处罚后,受罚单位认识到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并表示将按照消防部门的责令要求及时整改,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随着该案的办理完结,钦州市消防支队开展的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5月风”专项整治行动初战告捷,且单项罚款达两万元,较好地维护了消防部门执法权威,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