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业春耕生产,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近日组织对农用薄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82家企业生产的123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4%。其中,抽查了62种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产品,61种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产品。
此次抽查依据GB4455-2006《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GB13735-1992《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农用薄膜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直角撕裂强度、流滴性能初滴时间、透光率、雾度、拉伸负荷、直角撕裂负荷、厚度极限和平均偏差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强制性国家标准GB4455-2006《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对农用薄膜产品的透光、流滴和耐老化性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此次抽查了25种聚乙烯农用棚膜Ⅰ-B型(透明耐老化)和Ⅰ-C型(透明流滴耐老化)产品,经检验,透光、流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达到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厚度平均偏差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薄膜厚度偏薄会降低力学性能和保温性能,影响棚膜的使用和农作物的生长。
另外,淄博富民虹光塑料有限公司在此次国家监督抽查中拒检,其产品质量按不合格论处。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农用薄膜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农用薄膜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雄鹰
杭州新光塑料有限公司 星光
青岛宏达塑胶总公司 青路
焦作咏春塑胶有限公司 咏春
漯河市塑料厂 华丰
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临淄区辛店鑫鑫源塑料厂 鑫源
拒检企业名单
淄博富民虹光塑料有限公司 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