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因来自中国内地的聚乙烯醇(简写为PVA)产品进口与欧盟产业受到的损害之间无因果关系,正式终止了对原产于中国内地的聚乙烯醇产品所进行的反倾销调查。至此,川维厂历经15个月的应对欧盟PVA反倾销工作获得圆满成功。
据了解,欧盟进口的PVA产品50%以上来自川维厂,同时川维厂聚乙烯醇产品出口量的50%以上在欧盟。欧盟于2006年12月19日立案调查中国内地出口PVA产品的倾销问题,倾销一旦成立,将会征收一定比例的反倾销税,川维厂由此将可能失去欧盟市场。对此,川维厂高度重视,向总部汇报了有关情况,多次组织专题讨论,深入分析利弊,向律师事务所咨询有关问题,积极研究准备应对。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在律师事务所的指导下,全厂各单位通力协作,精心组织拟写损害抗辩书和填写调查问卷,整个过程时间紧、程序复杂、工作量大,最终顺利完成并提交了调查问卷和损害抗辩书。
去年9月17日,欧盟委员会就PVA反倾销案做出初步裁定,决定对中国出口企业征收10%的临时倾销税。结果公布后,川维厂积极配合外贸部门组织实施PVA产品出口应对策略,继续做好终裁阶段抗辩的协调工作,争取把倾销幅度降到更低。今年3月17日,欧委会发布了终止PVA反倾销调查的仲裁公告,来自中国大陆的聚乙烯醇产品倾销不成立,川维厂保住了欧盟市场,也为新项目建成扩产后占领市场赢得了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