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公共场所用阻燃塑料获政策支持
2008-2-1       中国聚合物网
    
    近日公安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阻燃制品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公共场所若未按规定采用阻燃制品,验收一律不予通过。
 
    近年来,公共场所重大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减少公共场所恶性火灾事故,公安部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也于2007年5月1日生效。要求新建或改建的公共场所中,所使用的建筑制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家具组件、纺织物、塑料泡沫等6大类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这为阻燃塑料制品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近年来,阻燃塑料制品在我国矿井、电线电缆、建筑、公共场所等领域的防火、消防安全应用中,得到稳步发展。目前外国企业走在阻燃塑料产品研发的前列,如美国通用电气塑料公司开始在国际市场上供应3种高性能、符合生态要求的无卤阻燃塑料,即无卤阻燃碳酸酯、无卤阻燃PC/ ABS及无卤阻燃改性聚苯醚。
(责任编辑:龙翔)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
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发表 对“ 我国公共场所用阻燃塑料获政策支持 ”的评论. 标 * 号的为必填项目
姓名: * 电子信箱: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
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网任何评论,管理人员都有权保
留或删除其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本网发表的任何评论,本网
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
接受上述条款
评论内容: *
  推荐专场
通用塑料 工程塑料
塑料助剂 塑料机械
塑料制品 天然橡胶
合成橡胶 橡胶助剂
热塑性弹性体 炭黑
骨架材料 橡胶机械
橡胶制品 天然纤维
人造纤维 合成纤维
特种纤维 纤维助剂
纤维成型加工设备 纤维制品
复合材料制品 原材料类
涂料类 油墨类
胶粘剂类 设备类
建筑材料 医用材料
信息材料 分离材料
特殊用途材料 通用分析仪器
物性测试仪器
化学试剂 化工设备
无机化工原料 有机化工原料
合作网站: 中国塑料技术网            中国流变网            中国化学仪器网             化学化工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