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化学工程和新闻》10月6日报道,亨斯迈公司在与瀚森专用化学品公司及后者的拥有者阿波罗管理公司的购并纠纷官司中胜诉。后者去年与亨斯迈达成协议,以106亿美元收购亨斯迈,时隔不到一年,瀚森就对这起交易反悔,并拒绝履行相关购并手续,由此导致双方对簿公堂。
瀚森公司称,如果实施这一并购交易的话,所带来的只能是一堆待破产的业务,这样的结果部分原因在于,自双方去年7月签署了购并协议后,亨斯迈公司的财务状况随后就开始恶化。而在目前这样疲弱的经济环境下,瀚森也无法筹措到履行这一交易所需的资金。
但是特拉华州商务衡平法院的法官斯蒂芬·拉姆(StephenP.Lamb)驳回了瀚森公司的诉求,判定瀚森公司故意违背并购协议,因此要求瀚森公司尽最大努力满足这起购并交易的相关条件,并禁止其终结协议的行为。
亨斯迈公司CEO彼得·亨斯迈(PeterR.Huntsman)表示:“阿波罗公司试图利用2008年动荡的能源及金融市场,推出一个在此类案件中从未存在过的偿付能力条款。”他要求瀚森公司履行其相关义务,推进购并交易的实施。否则,瀚森公司必须支付超过3.25亿美元的单方中止协议费用。
由于这起购并交易进展不顺,亨斯迈公司的股东眼看着亨斯迈的市值缩水约37亿美元。为此,亨斯迈公司在得克萨斯州提起另一赔偿诉讼,要求阿波罗公司向其支付超过30亿美元的损失费。亨斯迈称,阿波罗公司先在其与巴塞尔商谈购并事宜时插足,许以相关条件搅黄了它们之间的谈判,之后又在双方签署了购并协议后拒绝履约。
亨斯迈公司董事会主席乔恩·亨斯迈表示:“我们认为阿波罗在使用所有的手段以达到毁约的目的,阿波罗在这件事上没有信誉,因此它输掉了官司。”
在瀚森公司的声明中,该公司表示对拉姆法官的裁决深感失望,并称将考虑其他的选择。但外界认为,瀚森公司几乎没有可选择的空间。与此同时,亨斯迈公司请求瑞士信贷和德意志银行履行此前的承诺,即为这起并购交易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