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去年12月29日表示,去年1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非公路用轮胎反补贴案做出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多项补贴,并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美方自1984年起就确定了不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做法,这一做法在美司法诉讼中已被确认为判例。近来,美商务部不顾其国内法律和其自身的一贯做法,连续在5起反补贴调查中做出不公正的裁决,并导致美国内产业频繁对中国产品提起反补贴诉求,不利于双边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同时,美商务部仅凭申请方缺乏根据的指控就要求中方提供大量信息,并任意扩大搜集信息的范围,违背了WTO对反补贴调查的基本要求。
发言人说,令人遗憾的是,美商务部拒不采信中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数据,导致补贴幅度的错误计算。美方的不公正裁决显示出其对中国企业的歧视和对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偏见,助长了美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损害了中国业界的利益,是中国政府和产业界所不能接受的。中方将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维护我国企业利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