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发言人近日发表谈话,对美国针对中国的一项反补贴措施,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并指出“中方将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维护中国企业利益的权利”。
2007年1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初步裁定,认定中国输美的非公路用轮胎生产商及出口商获得可诉补贴,并公布了各涉案企业反补贴税率,其中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2.38%,贵州轮胎有限公司3.13%,天津联合轮胎和橡胶国际有限公司6.59%,其他涉案中国企业4.44%。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表示,美国商务部仅凭申请方缺乏根据的指控就要求中方提供大量信息,并任意扩大搜集信息的范围,违背了WTO对反补贴调查的基本要求。尽管中方对美方的调查给予了积极配合,但令人遗憾的是,美商务部拒不采信中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数据,导致补贴幅度的错误计算。美方的不公正裁决不仅违反其本国法律和多边规则,也显示出其对中国企业的歧视和对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偏见,助长了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损害了中国业界的利益,是中国政府和产业界所不能接受的。中方将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维护我国企业利益的权利。
据悉,美国商务部将于2008年2月20日前对本案作出反补贴终裁决定。
此前的12月13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曾表示,美方单方滥用世贸规则对华反补贴的做法,使正常的中美经贸关系进一步复杂化,并在客观上鼓励了美国国内产业对华提起反补贴申请。
美方自1984年起就确定了不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做法,这一做法在美司法诉讼中已被确认为判例。但自2006年11月对中国铜版纸发起首宗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以来,美国打破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采取反补贴的惯例,共对中国发起八起反补贴调查。这些调查不但全部为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合并调查,且其立案的密集程度也甚为罕见。
据中国商务部主管的《国际商报》报道,2007年前11个月,中国共遭受各类贸易救济调查近70起,依旧处于全球贸易摩擦漩涡的中心位置。在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五年成为遭受337调查的全球之最之外,中国又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共遭受八起。报道称,中国的反补贴应对工作可能会走向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