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8日起,巴西政府将对来自南共市的旧轮胎进口实行配额管理。按照新的规定,巴西将从南共市每年进口25万只汽车用旧轮胎或翻新轮胎,其中从乌拉圭和巴拉圭分别进口13万只和12万只。此外,巴西还将从南共市每年进口2000只公共汽车或卡车用旧轮胎,其中从乌拉圭和巴拉圭各自进口1000只。新规定禁止进口各类摩托车和三轮车的旧轮胎。 根据世贸组织关于巴西与欧盟旧轮胎贸易争端的最终裁定,允许巴西禁止进口欧盟的旧轮胎,但同时要求巴西也不能从南共市之外的任何市场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