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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乙烯醇作出反倾销初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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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8 中国聚合物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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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乙烯醇征收10%的临时反倾销税,为期6个月。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ex39053000。在初裁中,欧盟以中国台湾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的替代国。 应诉企业包括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Sanwei Group Co., Ltd., Hongdong)等3家中国企业,但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
2006年12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乙烯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
(责任编辑:蓝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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