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2日,印度商工部对自中国进口的技术级和食品级磷酸作出反倾销初裁(见下表)。在本案中,印度以以色列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的替代国。
在本案中,云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Yunnan Chemphos Corp.)是我国惟一的应诉企业,但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
2006年7月4日,印度对自中国进口的技术级和食品级磷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092000和28092020。
印度对自中国进口的技术级和食品级磷酸作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
原产国 |
出口国 |
生产商 |
出口商 |
反倾销税
(美元/吨) |
中 国 |
中 国 |
任何企业 |
云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
206 |
中 国 |
中 国 |
任何企业 |
除云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外的其他公司 |
242.63 |
中 国 |
任何国家 |
任何企业 |
任何企业 |
242.63 |
任何国家 |
中 国 |
任何企业 |
任何企业 |
24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