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兴化市420家废旧橡塑加工企业污染问题实行市级挂牌督办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出台了《关于开展废旧橡塑经营加工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兴化市工商局、环保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废旧橡塑经营加工企业专项整治的通告》,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进程。
兴化市各乡镇也迅速行动,统一村和单位部门负责人思想,研究制订整治行动计划,成立由乡镇负责人为组长,环保、公安、供电、工商、安全、环卫、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班子,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整治活动;突出工作重点,组织人员对加工企业逐一登门发放8部门联合通告,宣传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废旧橡塑经营业主思想工作,争取业主自行处理废旧橡塑料原料、拆除生产设备、平整场地。对不按要求整治的废旧橡塑加工企业,组织派出所、安全办、企服站、城管队、村干部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拆除生产设备、没收生产原料、破除清洗池、切断所有生产电源,并组织人员和机械对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平整,确保达到整治要求。
通过3个多月的整治,废旧橡塑经营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8月22日,全市34个乡镇和省级开发区涉及的420家废旧橡塑经营加工企业已全部取缔到位。
为加强长效管理,兴化市要求各乡镇做出3项承诺。一是明确责任。与相关村签订《废旧橡塑专项整治长效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凡环保工作不达标的村不得评为先进村,村支书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确保本乡镇无废旧橡塑经营加工企业。二是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和对本乡镇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无违法排污企业。三是源头控制。严格实行环保预审和“三同时”制度,不得为重污染企业提供电源和土地,坚决杜绝污染企业在本乡镇落户。